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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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和廉洁从政承诺内容

(镇全体班子人员,中层干部,全镇103个行政村书记、主任)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努力践行“八种良好风气”,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重点做到:

  1. 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
  2. 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3. 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4.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入干股、投资分红或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5. 不用公款报销或到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6. 不违反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7. 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8. 不违反规定私驾公车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
  9. 不违反规定豪华装修办公用房。
  10. 不参与赌博等情趣低级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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